蓄電池特點:該電池為貧液閥控密封式,內(nèi)部沒有流動電解液,充電時所產(chǎn)生的微量氣體在電池內(nèi)進行氧復合,在正常情況下無酸霧排出,氣體排出少,無需補水,無腐蝕,無污染。該蓄電池具有容量大自放電率小,重量比能量高,大電流放點性能良好,使用壽命長,,可維護等特點,是較好的動力蓄電池。
裝 車 使用:蓄電池為荷電狀態(tài)出廠,如果出廠時間短,用戶可直接(或裝車)使用。如果出廠時間較長(兩個月以上)為了補充在貯藏和運輸中容量的損失,用戶應在裝車和使用前補充電,補充電方法為:將隨車充電器插上蓄電池箱,接上220V的交流電源,充電至轉(zhuǎn)綠燈后3-4個小時即可。
蓄電池放電:電動助力車運行時,即為蓄電池的放電過程,蓄電池嚴謹過放電,為了避免過放電,每只蓄電池(12V),放點保護電壓為10.50V。
蓄電池充電:蓄電池的容量放出70%以上或總續(xù)行里過70%時就應及時對蓄電池進行充電,或行程較長蓄電池的電量已放出須及時充電。充電方式如下:充電器應采用智能控制同時帶負脈沖去化,電池沖電分三個階段,階段恒流充電,充電電流為0.25I-0.3I(A),第二階段為恒壓充電,恒壓值為單只蓄電池(12V)電壓為14.8V,第三階段為涓流充電,恒壓值為單只蓄電池(12V)電壓為13.8V。電流又0.35A漸趨近于0A結(jié)束。
如果運行(放電)短(放出容量《10%),則不需要每天充電,經(jīng)常不運行的蓄電池應每間隔一段時間(如半個月,1個月或2個月)作放點兵及時再給蓄電池充足電,以保持蓄電池的容量且不縮短器其壽命。
質(zhì) 量 保 證
蓄電池出廠后,其技術(shù)性能應合GB/T22199-2008標準要求,開箱后如發(fā)現(xiàn)電池漏液,接線片斷裂,電池槽破裂等問題,應查明原因,屬電池質(zhì)量問題予以調(diào)換,嚴格按說明書規(guī)定要求使用,在期內(nèi)2h率放電容量降至額定容量60%以下,經(jīng)維
護后仍無法恢復容量者,可予以調(diào)換。
保 用 期 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