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IEC 6 0695-11-5:2004/GB/T5169/T5169.5-2005《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5部分:試驗火焰針焰試驗》、針焰試驗是用規(guī)定尺寸(0.9mm)的針狀燃燒器,通以特定燃氣(丁烷或丙烷),以45°角定時定向施燃試品,視試品及引燃鋪墊層是否引燃及持燃時間和燃燒長度來評定設備內部因故障條件造成的小火焰的著火危險性。
試驗目的:
在電工電子設備內部容易使火焰蔓延的緣材料或其他固體可燃材料的件,可能會因故障元件著火產生的小火焰而起燃,引發(fā)電氣火災,危及設備運行和人身。
針焰試驗是用規(guī)定尺寸(ф0.9mm)的針狀燃燒器,通以特定燃氣(丁烷或丙烷),以45°角定時定向施燃試品,視試品及引燃鋪墊層是否引燃及持燃時間和燃燒長度來評定設備內部因故障條件造成的小火焰的著火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