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地:德國
型號:SAW15C/II
SAW15C/II便攜式稱重儀說明:
1、SAW15C/Ⅱ是一個小型便攜式車輪稱重儀,稱重范圍15,000公斤/輪。
2、稱重板由度鋁合金和集成在內(nèi)部的應變片組成。
3、其的設計使該產(chǎn)品在稱重范圍內(nèi): 不均勻的壓力均不會對稱重板造成變形;稱重儀上的部分都可以承受普通輪胎輾壓,而不會受到任何損壞。
4、帶有數(shù)字顯示的電子部分嵌入手柄中,手柄和稱重板之間采用彈性方式連接,預應力為200公斤。當在不平整的地面 上有外力作用在手柄上時,手柄和稱重板之間的角度可以改變多達10°而不受到破壞。移開負載后,手柄將恢復到原來的位置。
5、電子部分的電源由手柄內(nèi)的可充電電池提供,可以使用車用12V電源對電池充電。
6、智能式電子部分操作簡單,通過一個開關(guān)便可完成操作。在系統(tǒng)接通電源后,的程序和控制(顯示測試、點測試、電壓檢測等)自動的進行測試。如果系統(tǒng)出現(xiàn)故障,將顯示故障代碼。
7、 稱重值以公斤為單位顯示,度合OIML IIII級標準。
SAW15C/II便攜式稱重儀技術(shù)規(guī)格:
1、稱重范圍: 0-15,000公斤(每輪)
2、顯示范圍: 0-15,750公斤(每輪) 出稱重范圍5%時,顯示 OLO
3、尺寸: 805×508×38mm
4、稱重面積: 560(寬)×382mm(長)(行駛方向),可以測量寬度 為700mm 的寬輪胎車輛(只要輪胎不予路面接觸即可)
5、重量: 22.8公斤
6、溫度范圍: -25℃~+60℃
7、分度值: 50公斤(可調(diào)至其他分度值)
8、度: OIML IIII級 &plun;25公斤(0~2500公斤) &plun;50公斤(2500~10000公斤) &plun;75公斤(10000~15000公斤)
9、 電源: 6個可充電電池,連續(xù)工作時間約為10小時
10、測試: 開機后,自動對電池電壓、傳感器和存儲器進行測試